今天陜西文都考研總部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福州發布碩士畢業生就業新政:來榕工作補貼3萬的相關內容,請繼續關注陜西文都考研,獲取更多考研咨詢。陜西文都考研總部將及時為大家梳理有關考研政策動態的相關信息,以下是正文內容,祝各位考研成功。
日前,福建省人社廳網站發布《福州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清單》,對現行的大學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在6個方面有不同程度的完善。
《清單》分為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政策措施、畢業生引才政策措施、促進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扶持自主創業政策措施、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鼓勵到基層就業等6大類、共30條對現行大學生就業創業扶持政策有不同程度的完善。詳細福利如下:
一、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政策措施
1.就業接收登記服務
政策內容: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就業后到相應人社部門進行接收登記,是畢業生人事管理的起點和重要環節。做好接收畢業生就業登記工作,是各級人社部門掌握畢業生實名信息及其就業狀況,有針對性提供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的重要數據基礎。
辦理渠道:申請人向就業單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
政策內容: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和基層就業服務平臺根據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意向和服務需求,通過手機短信、微信、電子郵件和電話聯系等方式主動聯系未就業畢業生,積極提供職業指導、崗位信息、技能培訓、就業見習等服務。對有求職意愿的,及時提供職業指導和就業信息。對有創業意愿的,納入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組織參加創業培訓,提供創業服務,落實創業扶持政策;對有培訓意愿的,推薦參加相應的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提升職業技能;對有見習需求的,組織參加就業見習,積累經驗、增強能力;加大開發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公益性崗位力度,優先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低保家庭、殘疾高校畢業生、零就業家庭高校畢業生、少數民族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
辦理渠道: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3.就業見習服務
政策內容: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單位、見習基地,在本單位內部提供適宜見習崗位,吸納符合條件高校畢業生進行3個月的就業見習,享受政府見習生活補貼,支付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助,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的一項促進就業措施。
辦理渠道:畢業生自主選擇見習單位開展就業見習,由見習單位支付見習人員基本補助,見習期結束后,由見習單位向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補貼。
4.檔案保管服務
政策內容: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實行集中統一、歸口管理的管理體制,主管部門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接受同級黨委組織部門的監督和指導。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具體由縣級以上(含縣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以及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授權的單位管理,其他單位未經授權不得管理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嚴禁個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檔案。
辦理渠道:申請人可將檔案寄存在就業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
5.待就業畢業生檔案查詢
政策內容:待就業畢業生檔案按規定應轉回生源所在地縣(市、區)人社局所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向當地人才服務機構查詢。也可直接向畢業學校的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查詢檔案轉遞方向。
辦理渠道:通過檔案寄存單位官網、微信平臺等方式查詢檔案信息。
6.人才儲備政策
政策內容:全國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后三年內尚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相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碩士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受專業限制)和福州生源農村低保家庭、城鎮特困職工家庭、零就業家庭的未就業本科學歷應屆高校畢業生均可進入人才儲備中心。符合儲備條件的畢業生,一年內未就業的可享受政府提供的每月480元的生活補助費,還可享受免費住宿、免費落戶、免費保管檔案、免費推薦就業等服務。從2018年起,在我市人才儲備中心登記儲備的高校畢業生,在領取生活補助期間到我市中小微企業、基層公共管理和社會服務崗位以及縣區級(含縣區級)以下的機關事業單位就業的,可以繼續領取生活補助至正常期滿為止。
辦理渠道:畢業生本人持畢業證書原件、復印件、學位證原件、復印件等材料至人才儲備中心辦理。
7.落戶服務
政策內容:全面放開福州市就業創業的高校畢業生、職業院校畢業生、留學歸國人員、技術工人落戶限制。按照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就業單位集體戶、就業所在地鄉(鎮、街道)公共地址的順序,將本人戶口遷入就業創業地落戶。
辦理渠道:各基層派出所
二、畢業生引才政策措施
8.“雙一流”畢業生人才獎勵
政策內容:《福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鼓勵引進高層次人才的八條措施的通知》(榕政[2018]7號):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國家級研究機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畢業生來榕工作,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的,落地一年后給予碩士每人3萬元、本科每人1.5萬元人才獎勵。
辦理渠道:受聘于企業的通過所在企業、自行創業的(所在企業核實材料并蓋章),經各縣(市)區人社局同意后,向福州市人才服務窗口提出申請(常年受理)。
9.工科類畢業生補助
政策內容:符合《福建省工科類青年專業人才支持暫行辦法》有關條件的工科青年人才,到省內企業受聘的,按企業稅前支付薪酬60%的標準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4倍,個人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到省級報備的眾創空間培養或服務期間,按照所在福建省上一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發放補助,個人累計補助不超過3年;創領辦企業的按有關規定給予擔保貸款、創業啟動資金、項目融資獎勵等支持。
辦理渠道:由企業(眾創空間運營方)向市人才服務窗口申請,并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三、促進畢業生就業政策措施
10.求職創業補貼
政策內容:市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畢業年度內有就業創業意愿并積極求職創業的下列畢業生可申請一次性求職創業補貼:
(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畢業生;
(二)殘疾畢業生;
(三)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畢業生;
(四)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含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畢業生);
(五)特困人員畢業生。
補貼按2000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發放。
辦理渠道:符合條件的畢業生自愿向所在院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
11.小微企業吸納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小型微型企業招用應屆高校畢業生,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相應期限內給予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期限不超過1年。
辦理渠道:小型微型企業每年度分兩次(1月和7月。畢業當年7-12月份開始繳費的,在次年1月首次申報;次年1-6月開始繳費的,在次年7月首次申報)向企業稅務注冊所在地的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前6個月已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補貼。
12.見習企業(單位)就業見習補助
政策內容:見習企業(單位)吸納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3個月就業見習的,可享受就業見習補助。見習補助標準為:由財政部門按照我市最低工資標準提供基本生活補助。對畢業生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單位,根據留用人數,按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兩倍予以見習補貼。
辦理渠道:各級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辦理
13.職業培訓補貼
政策內容:參加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培訓機構組織的職業技能培訓,獲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的職業培訓結業證書或通過社會化考試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按相應技能等級確定補貼標準:初級工(五級)每人500元;中級工(四級)每人700元;高級工(三級)每人1000元;技師(二級)每人1600元;高技技師(一級)每人2200元。
辦理渠道:各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14.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政策內容:初次通過國家職業技術工種鑒定、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大中專院校(含技工院校)畢業學年學生,補貼標準按物價部門核定的實際收費額的80%確定,且每人不超過150元。
辦理渠道:各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15.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政策內容:離校1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向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就業并以個人身份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按我市上年度靈活就業窗口最低繳費額的50%給予基本養老費、醫療保險費補貼,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辦理渠道:社區(村)、街道(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臺,以及縣(市)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受理審核就業困難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的社會保險補貼申請。